构建资产分享制度是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不仅有利于改变我国海外资产追回长期滞后的现实困境,而且也是切实践行《刑事诉讼法》的特别没收程序和缺席审判程序的现实需要。国际公约所倡导的资产分享机制已成为国际社会跨境资产追回实践中的普遍共识,域外国家尤其是中国犯罪资产流入比较集中的国家,都将国际公约所倡导的资产分享机制转化为国内法上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则。我国虽然在立法层面确立了资产分享制度,但其具体规则依然付之阙如。我国犯罪资产分享制度的建构必须以主权原则、法治原则和公平原则为基本遵循,在借鉴域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明确资产分享方法、范围和标准等核心规则,进而实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海外资产追回工作中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