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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战线 ›› 2025, Vol. 52 ›› Issue (2): 137-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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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如何回应不同性别的生育权诉求——基于我国审判实践的考察

  

  • 出版日期:2025-03-15 发布日期:2025-06-04
  • 作者简介:姚建宗,吉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李菁,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吉林 长春,130015)
  • 基金资助:

    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专门法院设置问题研究”阶段性成果(GFZDKT2024B22-2)

  • Online:2025-03-15 Published:2025-06-04

摘要:

法律如何回应不同性别的生育权诉求,这不仅是一个立法理论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也值得认真对待。现有的法律规范及理论学说对此都没能给出明确的答案。实证研究显示,我国法院对大多数生育权诉求都选择了回避,只对极少数进行了间接回应,且仅倾向于保障女性的消极生育权;对男性的生育权主张认定则较为苛刻,特殊情况下会以其他途径予以间接的补偿性回应。这体现了司法在面对家事和性别纠纷时相对中立、谦抑的立场,同时也是在法律规则相对模糊时,法院组织运作中的“法律内生性”的表现。为使司法更好地回应公民的生育权主张,一方面需要在规范上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另一方面也需要设置适当的容错机制。

关键词:

font-style:normal, font-size:10.5px, font-family:Helvetica, "> 生育权, 性别, 实证研究, 家事审判, 法律内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