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过程人民民主概念的提出与《信访工作条例》的印发重新激活了对信访制度属性定位的讨论。信访制度兼具政治、行政与治理三种属性,其发端于党的群众路线的特点表明,信访制度的本质是中国共产党主导创建的独特民主制度,也决定了政治属性是信访制度的第一属性,而民主则是贯通信访制度政治、行政与治理三种属性的核心价值。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由多种民主组成的大规模矩阵。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构成要素的信访制度因自身蕴含草根民主、直接民主等成分,成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次级矩阵。而信访制度作为标准制度接口的广泛嵌入、独特的民意吸纳方式,以及内置的动力机制等优势,使自身成为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条隐微路径。信访制度通过对民意的识别、对少数民意的保护,以及不制造民意的对立,为全过程人民民主超越西式代议制民主乃至民主的内在局限提供了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