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验室科学的认识是对实验对象和实验者的 “规训”, 由此使得科学所获得的规律不是自然规律, 而是实验室中的规律— —科学规律或人工自然规律。 这样的科学规律具有普遍性, 但不具有 “放之四海而兼准” 的普遍性, 只具有特定的实验室背景下的普遍性。 因此, 称为实验室的 “地方性知识”。 如果要想使得这样的科学应用取得成功,就需要 “规训” 地方环境, 使之尽量与实验室环境相一致, 即与科学规律成立的条件尽量一致。 此时, 如果 “让环境适应科学”, 而不是 “让科学适应环境”, 必然造成地方环境的破坏。 要解决这一问题, 就要改变科学的上述 “规训” 特征, 走向 “顺应”, 直接面向大自然, 发展 “地方性科学”。“地方性科学” 的最终目的是探讨适应于各个地方环境的认识及其应用, 能够兼顾人类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 是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