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德提出的实践理性优先于理论理性之命题, 虽然为人在社会面前的自由争取到一块地盘, 却根本否认了人在自然面前的自由, 认为人在自然王国里完全被生物法则所支配, 没有任何自由可言。 康德这一命题的要害之处在于, 为现代人掠夺自然的不法行为提供了理论上的合法性辩护。 因此, 要证明保护自然环境具有道德合理性与生态正当性, 就必须首先破除康德在自由王国与自然王国之间制造的鸿沟, 不仅阐明自由能够进入自然王国, 更须澄明人在自然面前的生态自由优先于人类的任何其他自由。 保证生态自由对其他自由的优先权, 才能避免人对自然的盲目性, 避免社会自由对生态自由的殖民化,使人真正逍遥于天地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