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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战线 ›› 2023, Vol. 49 ›› Issue (4): 10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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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治理: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

  

  • 出版日期:2023-07-15 发布日期:2023-07-25
  • 作者简介:刘锐,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四川大学社会发展与社会风险控制研究中心研究员。
  • 基金资助:

    成都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治理+发展’实现‘美好生活’的成都经验”阶段性成果(2021BS103);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发展与社会风险控制研究中心”项目“农村风险防范与技术治理研究”阶段性成果(SR22A16

  • Online:2023-07-15 Published:2023-07-25

摘要:

生活事务成为乡村振兴阶段的治理内容,既源于村庄从生产本位转向生活本位,又源于国家试图将生活事务纳入治理议程。生活治理需立足生活事务属性,推动政社治理机制的适应性调整和协同。当前生活治理的问题是,通过固定程式治理村庄生活,将人心治理转换为单向的服务满意,不仅带来识别失真和治理失准,而且带来村民价值认知反噬。生活治理的关键是,尊重生活事务的整体性,立足生活事务的复杂性,创新治理机制,实现“行政的归行政、自治的归自治”,协调制度嵌入、自治主体与村民参与关系。当农村构建起主辅协同的平衡型治理机制,就能重建乡村生活秩序,实现群众的美好生活。

关键词:

font-family:", font-size:10.5pt, "> font-size:10.5pt, ">乡村振兴, 村庄生活, 事务属性, 协同治理, 有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