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儿童由于其特殊道德地位———儿童—成人的差异性的特殊性———决定了儿童正义既是社会正义的具体类型, 又不同其他具体的社会正义类型。 在儿童—成人的差异性的具体表象中, 能力匮乏是其得以居于儿童正义问题核心的决定因素。 在道德哲学谱系中, 能力进路致力于解决此种匮乏而成为正义理论的重要流派, 但一般性的能力进路难以解决儿童的能力匮乏问题, 必须在扬弃能力进路的正义观的基础上, 揭示儿童正义的实质———特殊的能力养成。 为此, 特殊的能力清单应让步于能力的特殊性, 以客观位置性为角度, 从儿童主体的维度、 社会正义的维度、 能力养成的维度来揭示和解释儿童正义所需的特殊能力的选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