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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化安全法制建设:国家政治安全实现的根本保障———关于国家文化安全法制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

  

  • 出版日期:2016-09-15 发布日期:2019-04-20
  • 作者简介:胡惠林,湖南师范大学“潇湘学者”讲座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博士,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长沙,410006)。

  • Online:2016-09-15 Published:2019-04-20

摘要: 国家文化安全是国家政治安全的反映,二者具有同构性。国家政治安全决定了国家文化安全的本质属性,国家文化安全是国家政治安全的根本保障,构成了二者最基本的安全关系。在全球化快速变化的时代,国家文化安全不可能长期依赖于政策保护,必须立足于全面的国家文化安全法制体系建设,以国家文化安全法制体系构建国家文化安全的战略空间,为国家政治安全实现提供根本保障。在新的国家文化安全威胁正在快速生成的复杂文化安全形势下,实现我国国家文化安全从政策性安保体制向法制性安保体制的战略转变,已经成为中国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的当务之急。战略转型期的中国正遭遇前所未有的“文化安全困境”的挑战,准确把握中国国家文化安全发展的新态势,积极推进开放型国家安全制度建设,科学实施国家文化安全再平衡战略,凸显为中国国家安全新需求。建立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以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为依据,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国家政治安全为根本,以国家文化安全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国家文化安全制度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国际文化安全立法为参照,与中国已加入的国际公约规定相一致,与其他相关文化法律相协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文化安全法制体系,是国家政治安全实现的根本保障。

关键词: 国家文化安全, 国家政治安全保障, “文化安全困境”, “复杂文化安全”, 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