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唐入宋, 由于土地制度的变化, 贫富分化愈发严重。 与之相伴随, 贫困问题日益突出。 对此, 宋朝廷一改前代 “轻济贫重恤穷” 的救助传统, 首次将贫困问题纳入国家社会保障的范畴。 为了甄别贫困人口以便进行社会救助, 宋朝廷设立了类似于现代社会贫困线的贫困救助标准。 一条标准行之于乡村, 以占田 20 亩以下者为贫人; 另一条标准行之于城市,以家业钱在 50 贯以下为贫人。 纵向上看, 宋代社会贫困线的推出, 标志着社会保障思想较之前代发生重要转变, 即国家对于贫困问题的正视与责任; 横向上看, 与迟至 17 世纪才开始履行国家济贫责任的英国相比, 宋代的济贫实践无疑具有超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