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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土司第一案——云南武定环州傈僳乡民控土舍李自孔案的历史考察

潘先林云南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谷彦梅云南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 云南 昆明650091)。   

  • 发布日期:2016-06-28

  • Published:2016-06-28

摘要: 民国时期,土司制度的合法性未能得到新法规支持, 给各族人民的司法诉求及政府的司法审判带来了不小困难。云南省武定县环州傈僳乡民控彝族土舍李自孔案,经历了蔡锷、唐继尧、龙云3个时期,历时26年,卷入县、省及国家最高司法审判部门,堪称“民国土司第一案”。案件的曲折过程,政府、民意机关、司法部门的无奈与推诿,土司的残暴与凶狠,近代司法面对少数民族传统势力、传统习惯的无力与尴尬,具有极强的时代和历史意义。而傈僳乡民对法律诉讼和武装革命的不同选择,也是民国时期社会发展潮流的真实写照。

关键词: 土司制度, 司法审判, 民国时期, 李自孔, 傈僳乡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