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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赋税“折变”与替代性政府购买及地方治理——与唐朝替代性政府购买的比较研究

  

  • 出版日期:2019-11-15 发布日期:2019-11-25
  • 作者简介:陈明光,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历史学系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福建 厦门,361005);靳小龙,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历史学系助理教授、博士(福建 厦门,361005)。
  •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古代财政体制变革与地方治理模式演变研究”子项目“从统收统 支到财政包干:汉唐间财政体制与地方治理”阶段性成果(17ZDA175)

  • Online:2019-11-15 Published:2019-11-25

摘要: 宋朝赋税“折变”制度继承发展了唐朝的赋税折纳制度,更加广泛地推行“折变”之制,其中包含着替代性政府购买行为。宋朝对同一种财政物资需求,不少是采取赋税折变与直接的政府购买并行,或者相互补充,互相替代的处理方式。其原因除了唐宋共通的基本财政因素,即为了更灵活地处理法定赋税收入物色的有限性与实际支出需求物色的多样性之间的矛盾之外,也与宋代直接的政府购买的特点相关。宋朝赋税“折变”与地方治理的关系密切。宋朝中央制定了若干政策,包括折变预算管理制度、折变定价管理制度以及违反“折变”规定的处罚条制等,要求中央财计部门和地方机构遵照执行。宋朝通过赋税“折变”实现的替代性政府购买行为,在获得预期财政效益的同时,对地方治理造成的不良影响是比较小的。因此,对宋朝通过赋税“折变”实现的替代性政府购买的实质和利弊,应该给予客观的评价,从而全面地认识和评判宋朝的政府购买制度。

关键词: 宋朝, “折变”, 替代性政府购买, 地方治理, 比较研究